7、买二手房但卖方违约不卖?怎样赔偿?
房叔解答:要看你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购房意向合同中是如何约定一方违约后的违约责任的。定金往往是为了约束双方继续履行达成交易的一种担保,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单方不履行应当向你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卖方拒绝返还双倍定金,你可以拿着在中介签订的合同和定金收据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8、外地户口的可提取其父母外地的公积金余额买房吗?
房叔解答:现在成都关于利用父母公积金还月供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自己要付首付,同时房产证上需要加上你父母的名字,以证明你父母是共同买受人。不然,父母的公积金无法提取出来供你的月供。但由于现成都公积金中心暂时不能提供外地公积金提取(军人除外),因此不能提取你父亲的公积金。
9、男方婚前购买房屋了,女方也有添钱还贷,那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房叔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单由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