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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 业:高度重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相关监管措施 将加快年报审计进度

证券之星地产 2022-06-29 1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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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佳兆 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佳 兆业集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相关监管措施,将切实整改,积极落实,加快年报审计编制工作进度,履行信息法定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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