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通知明确符合本市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公积金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认定,其他贷款条件按本市公积金贷款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随后,《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指出,最高贷款限额方面,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2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