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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及过户费详解

来源:搜房网 2015-08-03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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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产证面积【144平米以下】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

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

成交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

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1%

土地收益金

单位房改房

成交价*1%

安居房

成交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

成交价*15%

商品房

契税

产证面积90平米以下

成交价*1%(首套房)

90平米(含)—144平米之间

成交价*1.5%(首套房)

二套房不计上述面积区分

成交价*3%

交易服付费

产证面积*6元

产权登记费

80元件

抵押登记费

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二.产证面积【144平米(含)以上】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

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

成交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

(成交价—上次成交价)*5.6%

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1%

土地收益金

单位房改房

成交价*1%

安居房

成交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

成交价*15%

商品房

契税

成交价*3%

交易服付费

产证面积*10元

产权登记费

80元件

抵押登记费

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三.非住宅房屋,如车位、写字楼、商铺、商住等产权性质过户的税种税目税率与上述住宅不同。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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