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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乐集团遭清盘呈请 首次聆讯定于26年2月25日

来源:证券之星地产 2025-12-11 0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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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雅居乐集团披露清盘呈请。

公告显示,12月9日,公司收到新濠(中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提呈的清盘呈请,呈请涉及若干据称未付款项,总额为1859万美元和223.43万港元,该款项源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于2025年9月25日作出的仲裁裁决。 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6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

雅居乐集团在公告中称,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于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将公司清盘。公司不认为呈请会对公司在此阶段的营运造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条,倘若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清盘起始日(即提出呈请之日2025年12月9日)后对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颁发的认可令,倘若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

雅居乐集团表示,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公司目前无意就公司股份转让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债务综合解决方案的进度,考虑是否有必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在适当时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决定,并作出进一步公告。

雅居乐集团表示,尽管已收到呈请,公司仍将继续积极与境外债权人沟通合作,通过对集团境外债务进行全面重组,目标是尽快与主要境外债权人组别就初步重组条款达成协议。

同时,公司正积极与呈请人沟通,力求与呈请人协商达成有效解决方案(包括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回或驳回)。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有者的利益,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持有者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途径坚决反对呈请,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希望债权人保持耐心及对于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给予公司适当时间以评估当前情况并与其顾问合作为所有持有者制定最务实和最佳的债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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