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2024年9月15日起,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无需先筹集资金再提取,大大减轻了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