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星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事项出具担保承诺函的公告,豫园股份拟以15.15亿元的价格出售普陀区星光耀广场二期1号楼及部分车位所有权/使用权,上海汇融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星光耀广场位于真如核心区,于2018年竣工,2021年入市,总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规划以总部办公、高端商业、高尚住宅区和城市配套为主要功能。
根据买卖双方签署的本次房地产项目销售一揽子交易协议,交易总金额约为15.15亿元,具体交易房地产项目包含:(1)星光耀广场二期1号楼房屋所有权: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号、2号,共计30层,可售面积共计59632.51平方米,交易均价24800元/平方米,对价款为14.79亿元;(2)部分地下车位所有权/使用权,总交易对价为3600万元;(3)上述(1)、(2)房屋、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豫园股份表示,公司出具担保承诺函是星耀公司完成本次房地产项目销售及收款的重要条件,有助于公司通过多种销售渠道实现存量房地产项目去化,回笼资金、提升公司整体流动性,对公司财务报表持续改善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公司及业务团队将充分勤勉尽责,确保交易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