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响应国家“认房不认贷”政策,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时,将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执行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此外,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贷款。
新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通知,住房套数的认定将依据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新政策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商品房、存量房及商转公业务的贷款发放将分别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及受理时间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