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公司时任董事长潘川和董事会秘书李俊杰发出监管警示函。警示函指出,ST迪马及其控股股东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多次发布涉及公司重整、控制权变更及增持计划等重大信息,导致ST迪马股价出现异常波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ST迪马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监管警示函后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