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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对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证券之星地产 2024-02-20 08: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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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处分决定,违规事实主要为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和深交所均指出,恒大地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债券上市规则,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恒大地产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因此,两个交易所决定对恒大地产及上述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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