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再获贷款的公告。
公告显示,越秀地产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银行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12个月。
若出现以下情况则构成违约事件,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行驶管理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