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热点 - 正文

湖北鄂州: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团购商品住房

证券之星地产 2023-11-20 09:31: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鄂州市新购普通自住住房的(商转公除外),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鄂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首贷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通知》还提出,支持团购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优惠,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各地和企业通过团购存量商品房集中安排员工住房。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