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