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显示,陆家嘴关注到近期媒体上出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事宜的报道及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声明,现就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作出公告。
公告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告方”)与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陆家嘴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正围绕2023年工作目标,抓紧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圆满收官,为2024年工作良好开局做好积极准备。
此前11月10日凌晨,苏钢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发表“情况说明”。
苏钢集团称,披露及交易情况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苏钢集团方面表示,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