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结合《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宣十条”实施效果,该局起草了《<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补充意见》,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补充意见稿显示,支持外来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外地户籍人员(非宣城市户籍)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宣城市还计划支持基础性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对非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以上)的本地户籍人员,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充意见稿提到,购房人同时符合市区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