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告显示,格力地产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此外,林强、苏锡雄均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对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格力地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
同日,格力地产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林强先生及财务负责人苏锡雄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林强辞去该公司董事、总裁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苏锡雄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辞职后,林强先生和苏锡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就职。
格力地产称,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总裁职务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