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辰实业发布公告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期限为8年,用于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北辰”)负责开发的长沙北辰新河三角洲项目A2区(以下简称“长沙三角洲项目”)的开发建设。
长沙北辰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北辰以长沙三角洲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形成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另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2.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9%。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2.4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