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相关工作提示的通知》。
文件显示,临港将调整重点支持单位的人才工作年限要求。根据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拟建立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清单。在重点支持单位工作的人才,工作年限要求从6个月以上缩短为3个月以上。
此外,人才资格的锁定期限也做了调整:
在新建商品住房认购时,对已进入可选房序列内未进行房源选定的人才,取消锁定期限。既往项目锁定的,即日起解除锁定,无需另行申请。
对已选定房源但最终未签约购房的人才,予以限期锁定即从原先“不得再次申请”调整为“在其后的12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