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最高8134元 较去年增加482元)
观点网讯:7月26日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8134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4067元;2022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7652元,比去年月缴存额上限提高了482元。
自2023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另悉,单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经审批后生效,有效期截至申请时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年度6月底。
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单独办理跨年清册核定。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汇缴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同时,和去年相比,今年的跨年清册核定流程增加了单位的授权承诺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