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兴化出台新政 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
观点网讯:7月24日,江苏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7月24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提出,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通知还提出,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