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万达电影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达投资通知,获悉万达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023年7月10日,万达投资与陆丽丽女士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拟向陆丽丽女士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为12.07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72,600,000元。
据悉,本次协议转让前,万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3,22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0%,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6%。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3,22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
另悉,陆丽丽女士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实际控制人其实先生系夫妻关系,其实先生与沈友根先生系父子关系。其实先生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9.31%,陆丽丽女士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2.31%,沈友根先生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2%,三人合计持有东方财富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