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海外发展发布海外监管公告。
公告显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发行的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中海03”或“本期债券”)至2023年7月12日将期满2年。
根据《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1中海03”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中海03”债券全部赎回。
据悉,“21中海03”债券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3年7月11日(含)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1中海03”全部持有人,赎回价格:人民币103.1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10%。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80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