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厦门象屿发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拟将上游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由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理”)或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易融”)之一进行受让后,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据悉,此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可分期、多次续期发行,每期信托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厦门象屿方面表示,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开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现金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所需,收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告还显示,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