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光明地产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报告显示,2023年5月1日-5月31日,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2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2.6114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114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亿元。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9%,其中: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2%;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7%。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7.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1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