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保利发展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大名城方面表示,公司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保利发展此次将定向增发不超过8.19亿股,募资不超过12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广州保利领秀海、西安保利天汇等14个项目及补充部分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