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交地产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交地产再融资注册的批复公告。
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悉,此前2月23日,中交地产曾公告称,拟向包括中交房地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