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产业链 - 正文

正荣服务:股东欧宗荣转让股份予两个儿子 家族继续持有公司44.43%股份

证券之星地产 2023-06-25 14:00: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23日,正荣服务发布自愿公告。

公告显示,董事会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欧宗荣先生(下称「欧主席」),于2023年6月23日将其通过伟正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正」,一家由欧主席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260,707,332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13%)转让至WarmShineLimited(下称「WarmShine」);将其通过伟天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天」,一家由欧主席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87%)转让至伟强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强」);及将其通过伟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耀」,一家由欧主席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87%)转让至伟强(统称「本次转让」),每股股份价格为0.254港元。

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1)WarmShine及伟强均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的公司;(2)WarmShine由欧国伟先生(为欧主席之子)全资持有;及(3)伟强由欧国强先生(为欧主席之子)全资持有,且欧国强先生系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转让完成前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56%。

在本次转让完成,及截至公告日期:WarmShine持有公司260,707,332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13%;伟强持有公司200,212,50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9.3%;伟正、伟天、伟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因此,在本次转让完成后,欧主席的家族成员通过其持有的投资公司继续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4.43%。

正荣服务集团表示,本次转让对集团的运营及整体发展前景并无不利影响。因欧国伟先生、欧国强先生及其全资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转让后立即获得公司不少于30%的投票权,公司已获告知,欧国伟先生和欧国强先生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申请豁免,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已授予相关豁免,即豁免其因本次转让而引致的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a)对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