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置业)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30,0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福星股份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此外,江北置业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资料显示,江北置业成立于2010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谭少群,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福星惠誉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另悉,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8,441.4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9,644.05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8,441.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5.82%)、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9,644.0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4.38%)。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