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金科服务发布更换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公告。
公告显示,董事会宣布,程雪芬小姐已辞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在香港代表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3年6月8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刘国贤先生(公司其中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3年6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