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公司 - 正文

深房中协:七项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将被举报

证券之星地产 2023-05-19 12:07: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5月1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举报我市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的通知》,明确七种举报事项。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房地产新业态从业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地产信息等行为,维护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与健康,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房中协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委员会”,对在深圳市通过互联网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的主体(含相关平台、机构及个人)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并向社会发布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公约》。

现号召社会公众以及全行业,对以下事项进行举报,包括: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平台、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进行房地产营销宣传、推广用语或为违法违规主体及相关项目提供便利;

信息方面,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举报以下事项:发布虚假、不实、可能误导公众的信息;发布、炒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信息。

另外还有举报,诱导、协助购房人/消费者违规使用“经营贷”“首付贷”等借贷资金用于购房;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出的不得参与的其他行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