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世茂服务发布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之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世茂建设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世茂建设2021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对世茂建设、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世坛先生及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汤沸女士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违规乃由于世茂建设未能及时完成对其2021年年度业绩的审计等客观原因所导致。许先生为公司之主席兼执行董事及汤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报批评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除许先生及汤女士以外)认为无理由对许先生及汤女士的诚信存疑,彼等仍适合担任董事会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