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金融街物业发布公告称,本公司与卖方郑珮怡女士及目标公司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之70%股权),总代价最高为1.54亿港元,惟须受股份买卖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规限。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直接附属公司,其财务资料将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根据公告,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11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主要在香港从事物业管理、保安服务、设施管理及工程顾问服务,在物业管理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22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在管项目22个,在管单位超过63,400个,包括商业及住宅物业。目标公司由卖方全资拥有。卖方现为目标公司董事之一。
对于收购的原因,金融街物业表示,本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将收购及投资方式作为业务规模增长途径之一,广泛寻求市场合作机遇。香港作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源地,市场整体运营模式成熟,服务理念精进,目标公司具有稳定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此次收购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注明了业绩承诺。卖方向买方承诺,根据目标公司在相应年度采纳的适用会计准则设定截至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四个年度的业绩目标如下:
倘目标公司于四年业绩承诺期内未能达成协定的业绩目标,本公司有权于四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翌年按下文所载方式(较高者)计算并进行一次性估值调整,即卖方应按照该计算结果向购买方全额支付以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