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产业链 - 正文

兴业物联:将所得款项净额重新分配至提升本集团物业工程服务以扩大物业管理组合等

证券之星地产 2023-03-02 10:0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3月1日,兴业物联发布有关更新所得款项用途预期时间表及变更所得款项用途补充公告。

兴业物联在公告中表示,于上市时,董事会在厘定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时,已全面考虑当时的整体市况及本集团的市场地位,以及当时的市场前景及市场发展预期。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分配旨在于拓展本集团业务与提升本集团现有的物业工程服务及物业管理业务之间取得平衡。

据本公司上市事宜的行业顾问表示,尽管中国的物业管理行业高度分散,但当时仅有一小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已建立全国规模的业务,并在客户中树立品牌知名度。考虑到上市时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不断增加并购活动及该等公司的竞争实力,董事会认为,于上市时将部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分配至拟进行的收购事项将使本公司能够(i)透过利用收购标的的现有资源及专业知识并享受规模经济更有效地进入新市场;(ii)在提供物业相关业务服务方面获得新的能力,从而与现有的物业管理服务产生协同效应;及(iii)在当时通过并购活动不断加强行业整合(尤其是由作为本集团主要竞争对手的可扩张性市场参与者所进行者)的趋势下,保持本集团的市场竞争力,并提高其在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地位。

上市后不久,本集团便开始为拟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进行的收购事项积极物色合适的收购标的。本集团收集了位于河南省及邻近省份城市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并甄选出若干可能符合本集团甄选标准(如在地理位置、业务重点及经营规模等方面)的公司,以进一步考虑收购机会。自上市以来,本集团已对五个潜在收购标的进行尽职调查,且本集团已与其中一个收购标的的拥有人就拟进行的收购事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由于本集团对于持续经营之风险、潜在增长之不确定性、财务表现、营运历史短暂、合规风险及过度依赖股东等方面存在疑虑,本集团并无进行上述潜在收购标的之收购。

自二零二一年下半年以来,受COVID-19疫情持续蔓延所影响,由于全球资本市场低迷,加上中国政府为监管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杠杆而实施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逐渐下降。考虑到COVID-19疫情及房地产开发商的金融危机对本集团业务的潜在影响,董事会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左右决定:(i)继续开发本集团的移动应用程序以提升客户及用户体验;(ii)藉提供具备更佳功能的新产品及加强相关技术,持续提升物业工程服务;及(iii)持续升级信息技术系统以提升物业管理业务的营运效率。

集团的物业工程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亦在不断发展,具体而言,(i)本集团的在管物业建筑面积由二零二零年底的约3.1百万平方米增加约4.0百万平方米或129%至二零二二年底的约7.2百万平方米;及(ii)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订立34份新物业工程合约,合约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2百万元。鉴于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将为进一步发展物业工程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且由于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和中国物业市场复苏缓慢,于二零二三年一月,董事会最终决议将部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重新分配至(i)提升本集团的物业工程服务以扩大物业管理组合;及(ii)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以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并确保本集团的营运效率。本集团会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馀下部分用于原拟定用途,即甄选收购合适的收购标的以拓展其业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