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屏山:向农村居民户籍、外县户籍购房人员发放购房补贴)
观点网讯:6月28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发布《屏山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促进屏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公告显示,对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外县户籍来屏购房人员等群体实施特殊群体购房补贴,以上群体购房补贴按1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2万元。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同时,屏山县将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提高单、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进一步提高;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