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股份: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3亿元 年化利率5%)
5月14日,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阳光股份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
借款为信用借款,上市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据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EPDP与京基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EPDP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9.12%股权,即2.18亿股上市公司的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京基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京基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亿股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京基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