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继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增进农民对改革的信任,乡村振兴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才得以不断产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有哪些?从国家有关试点看,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是可选之策。
改革发展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注重牵住“牛鼻子”。江西省余江县是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之一,我们在当地的调研发现,抓住“宅改”这个农村综合改革的“牛鼻子”,可以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如何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余江的做法是,以“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新增和超标占用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为核心,配合新农村建设来实施改革。“宅改”效果不仅没有局限于满足宅基地制度本身,而且对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大有裨益。例如,明确集体产权,发展集体经济,赋予宅基地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强化集体治权,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治作用,加强乡村治理,引进乡贤治村,培养懂农村爱农民爱农业的工作队伍等,在一定程度上由“宅改”带动起来,对乡村整体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宅改”何以能有如此效果?尽管“宅改”的目的是强化集体意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等,但是要落实好“宅改”,首先要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如谁能代表农民决策并组织落实,拆哪、建哪、建什么,谁可以建、建多大,腾退、建设和后续管理维护所需经费等。这些微观问题又涉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下沉、村庄建设发展规划、集体产权的界定、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宏观问题。可以说,“宅改”具有明确的问题导向,改革带动作用也显著。就像余江的“宅改”,要想见真效、有实效,就必须开展乡村治理体系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庄规划改革,以及“三农”工作队伍构建与培养机制创新等相关改革工作。只有把解决问题与机制改革联动起来,才能让“宅改”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步。
村容村貌要改变,组织力量更要加强。以余江“宅改”为例,通过落实21项操作性较强的机制,组织培养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事务理事会,以此主导制定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集体成员权,规范、丰富村规民约,动员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村民事务理事会要有事可做、有责要担、有权可使,就能激发村庄自治活力,强化乡村治理能力,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锻炼、培养一批干部。
让老百姓获益的改革才能被拥护。余江经过“宅改”,老旧宅子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美化有地可用;不再占用耕地,给子孙后代留下生存空间;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宅基地的择位竞价费、空闲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收入,补充了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提升了村民生活品质……乡村生活的种种变化在改革进程中呈现出来,让村民满载获得感、幸福感。因此,继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增进农民对改革的信任,乡村振兴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才得以不断产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等。改革要向纵深处探索,就要直面难点重点问题。从实践出发,把“宅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结合起来,有助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乡村振兴中实现美好生活。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