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市重大规划决策终身追责)
本报济南11月23日电 (记者潘俊强)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为解决城市规划中乱改规划、公众参与不够、千城一面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山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目前,《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山东将出台城市规划实施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领导决策责任终身制,对推进“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强力保障。
征求意见稿提出,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境界,强化“规划即法”的意识,自觉接受城市规划约束,不得随意修改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重大规划责任问题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领导决策责任终身制;同时对监管不力、不履行规定审批程序、不执行规划督察意见书、放任违法建设行为的,追究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强化城市规划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每年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另外,城市规划过去公众参与度不够、规划公开性不足。《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规划决策的重要程序,坚决遏制随意干预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行为。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要扩大专家和公众代表在规划委员会中的比例,非政府委员要占半数以上。规委会不能想开就开,想不开就绕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未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城乡规划或重大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集体表决、民主决策,赞成票占2/3以上的方可审议通过。
除了规委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将更多。征求意见稿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过程中,要在政府网站、规划展示场所和规划用地现场公示规划方案,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公众意见收集和吸收采纳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向社会公告,并作为报批规划的重要依据。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强化城市特色风貌:顺应自然山水环境,凸显地方特色;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人文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水平,打造景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