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雄安“三变”,能否突破城市发展瓶颈)
变土地平衡为城市平衡,变政府争利为让市民获利,变产权少数人拥有为社会共有,雄安新区或将再造一套新的城镇化红利分配机制
日前,雄安新区定了三条原则,“绝不搞土地财政”“一定考虑百姓长远利益”等内容格外引人关注。不过,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不搞土地财政,哪来资金推进城市建设?征地一次性完成,农民怎么长久获益?官方的最新消息,给了这些疑问以回答。解决思路可以概括为“三个变”:变土地平衡为城市平衡,变政府争利为让市民获利,变产权少数人拥有为社会共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以地生财”和“以地融资”,构成了城市“以地谋发展”的模式。这种模式带来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亏两头,富中间”:农民的征地补偿低于土地的增值收益,城市居民成为高房价的接盘者,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则拿走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
必须承认,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土地在其中发挥了“启动器”“发动机”的作用。上述模式推动了我国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成因,但消极影响也同样存在。如何扬长避短,是摆在雄安新区面前的课题。
了解旧模式的弊端,就更容易理解雄安新思路为什么是“三个变”。变土地平衡为城市平衡,是指政府不再主要靠卖地为生,而通过促进城市工商业发展、扩大就业水平,在税收中扩充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变政府争利为让市民获利,则是指不搞一次性征地补偿,更要抑制过高的房价,真正让处于两头的老百姓共同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巨大收益;变产权少数人拥有为社会共有,这一条尤为关键,是实现以上两个思路的基础。
根据新思路,未来土地使用权将由政府和农民共有,以往的房地产开发商变身为“房产”开发商,不再拥有土地使用权。这就相当于政府和农民以土地出资,折成股份,成为城市的“股东”,而房产开发商则投入资金和技术进行开发,最后土地增值的收益在政府、农民和开发商之间进行分配,大家共享城镇化发展的蛋糕。那么,踏入城市的创业者怎么分享这块蛋糕呢?新区设想采取积分制,刚开始先租房住,等工作一段时间,积分达到要求后,就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房屋,打消居无定所的后顾之忧。换句话说,创业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出资,也一同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
在这个意义上,雄安新区或将再造一套新的城镇化红利分配机制。政府和百姓成为城市的“股东”,其它参与城市建设的主体,则以自己不同的资源和特质作为投入要素,最终大家共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这既避免了“亏两头,富中间”的不公,也为政府进行城市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
雄安新区建设的思路,正逐渐清晰。但这毕竟是初步思路,其中涉及更多具体而复杂的制度设计,需要细化落实,也需要处理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许多老问题绕不开,新问题也可能不断涌现。比如农民的土地由于质量、区位、用途的不同,将来产生的收益肯定不一样,怎样确保农民之间的分红更加公平?积分的规则如何设计才更加合理?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分红比例又该如何确定?一系列问题虽然棘手,但作为“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雄安,却可能是这些制度创新的最佳试验田。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有多少当初不敢想、不敢试的新举措率先在地方落地,最终推向全国。试点先行—系统评估—全国铺开,已经成为中国推进改革的重要经验和方法。而雄安所具有的独特政策资源、战略地位乃至历史方位,为尝试突破今天城市发展的瓶颈打开了空间。城市终归还是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期待雄安给出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