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租购同权立法 专家:教育资源均衡仍是根本性问题)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徐朋)近日,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此前,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
我国房屋租赁市场长期以来并不规范,相关部门虽也时常出台一些条令、法规,但市场秩序乱象仍一时无法彻底解决。尤其是,在租房市场中,租户常常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黑中介”、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等报道时常见诸媒体;同时,租房客也无法像房主那样,享受同等的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资源。住建部对租购同权进行立法,无疑将较大程度上改善租户的这种状况。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通过立法的形式,“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也即租购同权,这是一个基本的居住制度保障。通过这一制度,以租赁的形式,来解决低收入人群和青年人才的居住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实现完全的租购同权仍然存在很多障碍,比如学区房的问题。目前来看,租购同权很难完全实现。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从目前中国主要核心城市看,公共资源不均衡是主要特点,仅仅满足买房的本地户籍人口的需求都有压力,优质学区、医院非常紧张。所以,如果在实现租购同权的同时而不增加公共服务资源的话,很可能造成公共资源供需的更大压力。
从教育资源角度看,目前租购同权在大部分城市也是实施入学顺位与准许制度。在现实情况中,无房屋产权者基本都不可能享受优质学区,主要原因是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通过租赁提权,如果不同时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只能导致供需更加紧张。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介绍,在美国,租房客是可以在小区对应的学区里上学的,并且学区资源比较均衡。当然,如果学区很好,对应的租金也会更高一些。如果中国以立法形式推广租购同权,学区房的房价将会下降;但这仍然只是治标之策,治本之策仍在于解决教育资源均衡问题。
“比如,一套租赁房每年能提供一个学位吗?如果能,这个房子的租户一定是一年一换,而且很抢手。如果不能,比如,5年、6年或更长时间才能提供一个学位,那这个房子的价值就不是太大。如果是自有住房,一个家庭生了两个孩子,不论两个孩子间隔几岁,都能解决入学问题。如果是这样,那大家就仍会优先选择买房而不是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