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全面部署开发区建设工作 明确定位和发展方向)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 为规范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发挥其在经济新常态下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新形势下开发区工作。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于建立促进和规范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将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带动作用。
总体要求:
——着眼全局、明确定位、加快转型
自1984年设立首批开发区以来,我国开发区从沿海到内地,类型不断拓展,数量逐步增多,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开发区首创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成为我国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但与此同时,开发区发展总体上的问题也值得关注。一方面,目前各类开发区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趋同,主导产业不突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有待提高。
另一方面,近年来,不少开发区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内设机构不断增多,失去了精简高效的特点,体制机制创新不足。此外,尽管目前开发区包括不同类型,但对各类开发区规划、设立、扩区、调区、升级、考核等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需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
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局面下,《意见》明确了新常态下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根据《意见》的指导原则,开发区发展需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规划引领;坚持集聚集约;坚持发展导向。
在此基础上,《意见》对开发区做出了明确的功能定位:第一,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第二,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第三,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开发区是我国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重要载体。必须牢牢坚持产业定位,为振兴实体经济创造好的环境。要防止有些地方打着开发区建设的旗号,大量圈占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同时,营商环境是开发区的立身之本、最大竞争力,这个特点不能弱化、只能加强。
《意见》提出,要明确各类开发区发展方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
据记者了解,经过30余年的开发建设,我国在开发区发展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打造出了一批如中关村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安工业园区等产业特色突出、集群优势明显、综合竞争力强的示范开发区。
《意见》还指出,要推动各区域开发区协调发展,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推进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开发区实现绿色发展,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
如何改革?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机制、创新发展模式
《意见》将改革放在了重要的位置,支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并重点作了五方面部署: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做好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
《意见》从简政放权、精简高效的原则出发,要求开发区管理机构,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灵活招商。鼓励各省(区、市)政府统一协调,避免同质化和恶性竞争,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
《意见》还要求,要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首次提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
固安工业园区即是此中范例。早在2002年,河北省固安县县委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企业运营的体制,委托华夏幸福建设运营固安工业园区。政府的职责是主持制定规划,确定规范标准,提供政策支持,进行督促检查。公司作为投资和开发主体,负责筹集资金,专业招商,兴建设施,配套服务,运营管理。
这一发展模式将固安这个曾经的传统农业县打造成为集智慧生态、宜居宜业、创新驱动于一体的产业新城,并跻身全国百强县。
而在中部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则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先行先试。该园区将一期规划内的市政道路建设、公用建筑建设和公园绿化工程等总投资约为55.6亿元的27个非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寻求合作方,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第三方项目专业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方,采用“PPP+EPC(工程总承包)+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园区非经营性PPP项目。
《意见》还针对目前我国各类开发区的管理制度不够系统,特别是规划、设立、审批、考核等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着眼于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为促进开发区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要求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要加强开发区发展的规划指导,规范开发区设立和审批管理,强化开发区环境、安全等监管,实行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
同时,还要完善开发区地利用机制,优化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严格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开发区工作,关键在地方。“我们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地方出台配套措施,切实推动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国务院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