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北京(楼盘)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地图院、江苏煤炭地质物测队、南通(楼盘)市测绘院有限公司、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湖南辉达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常德(楼盘)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广州(楼盘)建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兰州(楼盘)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新疆(楼盘)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12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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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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