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关于商请推荐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函》(国土资应急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将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名单予以公告,聘期自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请受聘专家认真填报《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备案表》,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应急办) 徐维迎 010-66558575
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王灿峰 010-62116146 邮 箱:wangcf@mail.cigem.gov.cn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