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北京(楼盘)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阳东矿区沙墩头-70m~-110m矿段采矿权。
评估目的:“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阳东矿区沙墩头-70m~-110m 矿段”为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申请的扩大矿区范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处置该采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委托方提供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阳东矿区沙墩头-70m~-110m矿段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
评估工作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 月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阳东矿区沙墩头-70m~-110m矿段采矿权范围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评审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为(332)+(333)矿石量39.81 万吨,平均品位SiO246.80%、Al2O336.98%、Fe2O30.77%、TSO30.99%、PSO30.39%、TiO20.06%;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高岭土矿资源储量为(332)+(333)矿石量39.81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矿石量39.81万吨;可采储量为矿石量31.85 万吨;评估生产规模为5.00 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7.87 年(其中基建期1.50 年、矿山服务年限6.37 年);产品方案为高岭土矿产品;矿产品综合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198.82元/吨;折现率取8%(详见综合技术指标表)。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
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得出“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阳东矿区沙墩头-70m~-110m 矿段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14.43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公示无异议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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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示报告相应 矿业权的关系 * |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 |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 |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
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楼盘)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