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审批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请以下单位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5、16号窗口办理领证事宜(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交回原省发证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首次新设单位无需此件)。
联系电话:024-83988551、83988550
附件:2015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公告表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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