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第62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厅对申请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后,拟延续西藏(楼盘)自治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乙级丙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反映、咨询。
公示时间:2016年4日29日—2016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891—6899581 6899561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资质分类及等级 | |||
评估 | 勘查 | 设计 | 施工 | ||
1 |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 乙 | 乙 | - | - |
2 | 西藏山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乙 | 乙 | 丙 | 乙 |
注:以上均为延续资质。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