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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施工乙级资质单位换证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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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批准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等3家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乙级资质换证申请(见附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665725

传 真:0591-87665776

附件:拟准予换证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施工乙级资质单位名单。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6日

附件

  拟准予换证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施工乙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单 位
勘 查
施 工
1
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2
福建省地质工程公司
3
福建天宇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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