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备注 | |
天水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冯家场金矿采矿权 | 甘矿服 [2016]11号 | 3万元 | ||
肃南县祁连山(600720,股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个泉铜矿采矿权 | 甘矿服 [2016]12号 | 3万元 |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金矿、铜矿);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先将报名表和承诺函传真至我中心,再以信函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达的时间以兰州(楼盘)邮戳为准。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后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4月23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4月25日-4月29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评估合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及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二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国土规划大厦三楼303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宋成刚
电 话:0931-4648937 13919011088
传 真: 0931-4648937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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