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市场 - 正文

评论:一线楼市应增加供应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宇嘉 2016-03-30 08:15: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楼盘)市房地产研究中心 李宇嘉

沪深楼市调控政策“落地”,南京(楼盘)、武汉(楼盘)、苏州(楼盘)、宁波(楼盘)等重点二线城市楼市“新政”相继发布。考虑到楼市已经进入景气回升周期,重点城市房价反弹明显,笔者认为,新一轮楼市调控的大幕已经开启,主基调仍是“需求端”抑制,比如提高非户籍人口的限购门槛、提高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成数等。在货币宽松、鼓励居民“加杠杆”和经济增速下行背景下安全资产匮乏,住房投资投机需求明显,从“需求端”进行抑制有其必要性。

对于一线城市,以限购、限贷为主的“需求端”手段被认为是调控“利器”,甚至在“去行政化”干预成为主流的今天,这些措施仍旧没有退出。

笔者认为,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重点城市,未来靠“需求端”来调控楼市的难度会越来越大。首先,在经济转型期,基于财富保值和就业机会的考虑,人口和资金向大城市集中趋势明显;其次,即便适龄购房人群(25-44岁)在2015年达到峰值,但特大城市适龄购房人群占比依旧很高,一线城市在50%左右;最后,货币大周期宽松和“加杠杆”背景下,货币取代人口,成为未来楼市景气回升的推动力,而货币周期下一线城市楼市向上动力更大。

因此,对于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特大城市,既然需求旺盛,那么就应该多渠道地增加供应,未来楼市调控政策也应该由“需求侧”全面转向“供给侧”。近日,关于重庆(楼盘)在没有楼市限购、经济增长全国最快(2015年GDP增速达到11%)、人口净流入的情况下,为何房价涨幅很小(过去5年房价仅涨12%)的评论受到热议,原因直指重庆大规模增加供应。

比如,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增减挂钩的“地票制度”,每年为重庆多增了14%的建设用地,缓解了城市用地供应紧张局面。截至2014年,重庆建成区面积达到1470平方公里。重庆以公租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用地占比达到22%。因此,即便重庆大规模地鼓励农民工进城,入户门槛低,不实施限购政策,但楼市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再看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楼盘)。广州是我国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和经济中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广州GDP为18100亿元,比深圳高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406亿元,比深圳多出2100亿元;广州常住人口1667万,比深圳多了近600万,居全国第三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33亿元,比深圳多近300亿元;新房销售面积1269万平方米,比深圳高出400多万平方米。但是,2015年广州新房价格同比仅上涨9.2%,远远低于深圳近50%的涨幅,仅为上海(楼盘)、北京(楼盘)涨幅的一半。

从房价水平上看,广州1.5万元的均价水平,不仅远低于北上深3.5-4.5万元的水平,也低于南京、厦门(楼盘)、杭州(楼盘)的房价水平,甚至低于省内的珠海(楼盘)(均价为1.6万元)。广州房价之所以涨幅小、价格低,供应量大被认为是主要原因。从库存水平看,尽管2015年以来楼市回升,但广州可售库存依然达到历史第二高位(890万平方米),消化周期达到10.1个月,已批未售库存消化周期达21个月。

近20年来,广州规划建设了20多个新城,通过轨道交通、高铁将城市骨架不断向外延伸,楼市范围不断扩展。2015年,广州经营性用地成交1031万平方米,为近几年次高位;房屋新开工面积2400万平方米,为深圳的2倍;施工面积9370万平方米,为深圳的三倍左右。广佛同城是广州楼市范围扩大的另一途径。早在2003年,连接广佛的地铁便开通了,基于文化语言、生活习惯、公共服务的差别不大,但佛山(楼盘)房价仅为广州一半,广州人习惯于到广佛边界买房。2015年,佛山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421万平方米,为广东省内第一,60%为广州人购房。

目前,北上深住宅用地占比仅20%-30%(广州为40%),50%以上的用地给了工业,且近年来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很少有完成的,这与人口净流入、适龄购房人群规模大不相符。今年一季度,一线城市土地供应690万平方米,相比2015年一季度下滑33%,供应规模创历史新低。在未来楼市需求旺盛、长期向好的趋势下,一线城市楼市“需求侧”抑制应该是稳定市场的权宜之计,调控的基调应该向“供给侧”转移,即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减少工业用地比例,增加住宅用地比例。

同时,要加大主城区与外围公共服务,特别是轨道交通的连接效率。目前,日本东京圈集中了全国30%的人口(3900万),轨道交通分担了圈内91%的出行,但北上广深轨道交通分别仅占42%、51%、47%和28%的出行。因此,未来在推进重点城市周边区域一体化的同时,要大力开展轨道交通建设,提高外围房地产开发的效率,这是未来北上深等高房价城市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