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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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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hblr.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楼盘)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275226;传真:027—87274303)。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土地供应信息情况。

1.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从2011年开始,全省有供地权限的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政府批准后,都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全面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工作。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要求,全省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公开工作全覆盖。有供地权限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前20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公布招拍挂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包括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发布。

3.规范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从2009年开始,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由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市场交易等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成为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公开的有效渠道和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果的有效载体。系统的建立使供地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阳光行政、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积极探索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公开模式。在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前20个工作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交易机构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同步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公告包括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条件。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将出让结果分别在出让公告平台上同步发布。

(二)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下发《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5〕11号),要求按“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征地信息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强调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理顺办理流程,一般申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组织及时调整征地信息公开指南,在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网页专栏公开征地信息。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上线运行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其他地区也已完成设计更新工作,将陆续上线运行。

  2.做好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现零差错。定期发布建设用地批准清单。除涉密件外,每月10号前将上月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批准面积等)公布在我厅门户网站,从2015年3月1日起,在将建设用地批复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征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回复涉及征地事项的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妥善解决申请人的各项诉求。2015年,省厅已办理征地信息申请事项117件,均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期办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信息973件。政务大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策咨询161件,发放办事指南3000余份。

通过改版厅门户网站,增设信息公开栏目,增强本级网站功能,增加网站手机版和场景式服务大厅,开通微信,拓宽渠道,内容丰富程度和及时性均有提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15件,全部在规定的承诺期(15个工作日)内给予了答复,回复率达到100%。通过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共办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32件。属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厅收到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1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2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件,其他情形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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