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新设、延续地质勘查资质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16年3月10日至3月23日。
通讯地址:北京(楼盘)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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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2016年3月10日